动物设施废弃物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
1、前言
建立标准的动物实验废弃物处理制度,避免因操作或处理方法不当造成环境或人员的伤害。
2、适用范围
所有实验动物设施内产生的各种相关废弃物。
3、主体内容
3.1 动物尸体
3.1.1 小鼠彻底处死后,尸体必须用不透明塑料袋包装严实,统一置于专门的储存冰柜内暂存;
3.1.2 每次投入动物尸体后,须及时登记并关好冰箱门,注意保持周围环境整洁;
3.1.3 冰柜内仅能储存动物尸体,垫料、使用过的耗材不允许放入冰柜中;
3.1.4 专业环保公司定期上门回收集中处理。
3.2 实验垃圾
3.2.1 废弃液:应倒至废液处理桶;
3.2.2 耗材:屏障内使用过的 EP 管、枪头、针筒、吸管等废弃物统一放入“废弃物收集桶”,且针筒、吸管、EP管等在丢弃前须先将内部液体排除;
3.2.3 危险性废弃物:针头、刀片、玻璃等放置于“锐器盒”中,动物中心统一进行处理;
3.2.4 有害废弃物:肿瘤细胞等集中放置于专用容器内,(套彩色垃圾袋以区分)。经 121℃、 30 分钟高温高压灭菌后,用专用塑料袋包装,放置指定地点,由专业公司集中处理。
3.3 污水
3.3.1 一般清洗动物设施的污水先收集在污液桶再排入一般废水处理系統;
3.3.2 感染性动物实验产生的废水,需经化学处理(如次氯酸钠)或加热高温消毒后排放。
3.4 垫料
3.4.1 一般废弃垫料,必须用专用塑料袋包装,运送至指定地点,交由专业公司进行处理;
3.4.2 具有传染性物质的垫料,事先以印有“生物危害标志”的塑料袋密封,储存于特定场所,经 121℃、30 分钟高温高压灭菌后再焚化或掩埋方式处理。当日灭菌送出;
3.4.3 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垫料。以印有“放射性物质标志”的特质塑料袋包裝,储存于特定容器和场所,再由专业人员收集处理。